关于公布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1 13:19:45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和北京市国资委关于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为严厉打击有关企业非法将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集团)及所属企业注册为股东涉及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假冒国企相关行为的举报,拓宽违法线索搜集渠道,现就设立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举报方式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通过伪造公司注册申请书、股权交易协议、企业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名及身份证件等材料将首钢集团及所属企业注册为股东的组织或个人。
(二)与首钢集团及所属企业没有股权关系,但对外虚假宣传为首钢集团及所属企业,误导社会公众的行为。
(三)非首钢集团及所属企业生产产品标识牌、质保书等假冒首钢集团商标标识的行为。
(四)为注册假冒首钢集团及所属企业提供中介等服务或便利,牟取不当经济利益的组织或个人。
(五)其他与假冒首钢集团及所属企业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叶老师 010-88292039
三、电子邮箱:
zcyy@shougang.com.cn
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首钢集团将认真核实查证。核查属实的,将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向监管部门举报、向公安机关报案、提起司法诉讼、对外公告曝光等方式进行严厉打击,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并对举报人、举报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